蜂场原蜜:未经检测,怎么确定就是安全的?

发布者::卓宇蜜坊   发布时间: :2010-03-29 10:30 浏览次数: :

 在市场上不乏有摆个摊位,以蜂农身份和“纯天然、没加工过”出现销售蜂产品的人,我想追问那些以“纯天然、没加工过”为卖点吸引顾客的蜂场销售者:没有经过检测,怎么确定你的蜂蜜是安全可靠的。

        说到检测,还要插几句。对于蜂蜜,也并不是说有了“合格的检测报告”就可以放心了。检测有送检和抽检之分,质检部门抽检比较有说服力,但有些企业送检的,只是为了拿到合格的检测报告糊弄消费者。

        当然有可以信赖的蜂农,他们严格遵守用药原则,守住自己的良心,不生产劣质蜜。比如不取有病蜂群的蜂蜜;在流蜜期间不给蜂群用抗生素、杀螨剂、磺胺等药物;注意卫生,防止重金属污染;不在尘土飞扬和肮脏的场地安扎蜂场……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蜂蜜的绿色。

        我不是要证明原蜜一定有问题,我只是想问,在抗生素和农药残留普遍存在的前提下,你们怎么样证明它没问题?你如何说服我,证明你的蜂蜜是安全可靠的?很多人习惯于用嘴保证——“保证是真蜂蜜”,“保证纯”,“保证没问题”——如果嘴也能保证,那么官员宣誓一下“不腐败”,这可以轻松地还中国一个清廉的吏治了,根本不需要什么纪检监察了。

        私自屠宰的猪肉,你敢吃吗,万一有问题咋办?而蜂场的原蜜,其实就相当于私屠的猪肉,没有安全检测,没有市场准入许可,没有“质量安全”标签。同样比喻,我们可以把浓缩蜜看成定点屠宰的准入肉,虽然不能确保万无一失,但至少多了一档安全屏障。所以到专卖店购买专业蜂产品企业生产的产品更放心。

        200691日起,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对蜂产品实施“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”,并印发了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。这绝非可有可无的繁文缛节,尤其是像蜂蜜,这种真假鉴定极难的产品,市场的准入更要严格。

   

   

    ■附录一:蜂病防治状况的回顾

   

    上世纪30-60年代主要的蜜蜂传染病有欧洲幼虫腐臭病(1929年传人)、美洲幼虫腐臭病(1950年传人),蜜蜂麻痹病(1963年蔓延,当时称之为“瘫痪病”),蜜蜂微孢子虫病(1962年发生)和大、小蜂螨的蔓延。我国自1958年发现大蜂螨,1960暴发以来,大蜂螨一直在侵害蜂群,成为难灭绝的蜜蜂体外寄生虫病。进入70年代,又出现新的传染性疾病,如蜜蜂囊状幼虫病(1972年中蜂囊状幼虫病流行)

    从上世纪8090年代至今,老的传染病危害蜜蜂势头虽得到控制,但又出现蜜蜂螺原体病(1980)、马氏管变形虫病(1983)、蜂蛹病(1982年发现,1984年蔓延全国)、爬蜂综合症以及白垩病(1990年发生)等传染性疾病竟有10余种。80年的蜂病发生史告诉我们:主要传染性疾病种类不断增加,由单一的细菌性疾病(欧幼病、美幼病)到细菌、真菌、病毒等一并向蜜蜂袭来,形成交叉感染或多病原感染。虽然养蜂者与蜂病作斗争丝毫没有懈怠,但病害势头仍然有增无减。(据《我国蜜蜂多病根源及解决措施》 李位三、张启明/ 原载《中国蜂业》2010年第2期)

   

    ■附录二:蜂产品污染

   

   

    蜂产品污染是指在蜂产品生产、加工、贮藏、运输、流通、经营和消费等过程中,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介入蜂产品的现象。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不同,可将蜂产品污染分为生物性污染、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污染三大类,其中以前两类对蜂产品的污染较为常见。

   

    1.生物性污染

    生物性污染是指微生物、寄生虫和食品害虫对蜂产品的污染。其中以微生物污染较为严重,包括酵母菌、霉菌和细菌等腐败微生物及致病微生物的污染。微生物污染蜂产品,一方面可造成蜂产品腐败变质,另一方面还可通过蜂产品引起人的食源性疾病,同时可能会引发蜜蜂疾病的传播与流行。例如,酵母菌能将蜂蜜中的葡萄糖分解为乙酸,蜂蜜出现大量气泡,滋味变酸。未经热处理的蜂蜜都可能含有耐糖酵母菌,当蜂蜜水分超过19%则会发酵。霉菌污染蜂产品,导致产品霉变,出现霉味,青霉、黄曲霉等霉菌还可产生危害人体健康的霉菌毒素。污染蜂产品的细菌有产碱杆菌、假单胞菌、芽孢杆菌、棒状杆菌、微球菌等。致病菌如沙门氏菌、大肠杆菌等污染蜂产品,则可引起食物中毒。

   

    2.化学性污染

    化学性污染指有毒、有害化学物质对蜂产品的污染。蜂产品中化学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:一是来源于环境和蜜粉源植物(如重金属、农药);二是来源于饲养过程(如兽药和药物添加剂);三是加工和经营过程的污染(如金属、食品添加剂、掺假物等)

    (1)农药残留

    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环境、生物体和食品中的农药母体、衍生物、代谢物、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。蜂产品中残留的农药主要来自蜜粉源植物,也可来自被污染的饮用水和空气,尤其是有机氯农药对蜂产品污染较为普遍。蜂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过限量标准时,会对食用者产生不良影响。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实验研究表明,农药具有急性毒性、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。残留于蜂产品中的农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常是慢性潜在性的,可影响机体酶的活性,损害神经系统、内分泌系统、生殖系统、肝脏和肾脏,降低机体免疫功能,引起皮肤病、不育、贫血等疾患,有些农药还有致癌、致畸和致突变作用。

    (2)兽药残留

    随着养蜂业的迅速发展,兽药在蜂业生产中得到了广泛应用,其使用范围及用量不断增加,在防治蜂病、降低蜜蜂死亡率、提高蜜蜂生产性能和产品质量的同时,也带来了蜂产品中兽药残留。目前,由于绿色蜂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仍十分有限,蜂病防治仍以化学药物为主,如果不遵守休药期规定、超量使用或使用违禁药物,容易造成蜂产品中兽药残留。食用了这类蜂产品后,兽药会在人体内蓄积,产生不良后果,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。目前,蜂产品中药物残留情况仍不十分明确,有时出口蜂产品因为氯霉素、四环素等抗生素和杀虫脒等药物残留量超标而出现贸易纠纷、索赔等问题,使企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,严重影响我国的外贸信誉。

    蜂产品中残留的兽药主要有抗生素、磺胺类、抗寄生虫药、杀螨剂等,特别是氯霉素和四环素类抗生素及杀螨剂的残留更不容忽视。磺胺类药物可引起过敏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眩晕等症状,严重时引起粒细胞减少及再生障碍性贫血,损害肾功能。磺胺类药物还可引起胎儿畸形,抑制肠道大肠杆菌生长。

    大量使用抗生素可助长耐药性微生物的生长和耐药菌株的出现,使正常菌群失调;有些抗生素可引起过敏反应,包括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物热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血清病型反应、哮喘、过敏性休克等;有些抗生素对人体有慢性损害,可损害肝脏、肾脏、造血系统,如四环素类对肝脏、骨骼和牙齿有一定的损害,氯霉素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,链霉素、卡那霉素等可损害神经系统;有些抗生素甚至有致癌、致畸和致突变作用。

    杀虫脒用作蜂箱、巢脾的杀螨,因其廉价,杀螨效果好,且对蜜蜂无明显影响,因而曾在我国大量使用,导致蜂蜜中杀虫脒残留量超标,严重影响我国蜂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出口创汇。动物实验证明,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4-氯邻甲苯胺对小鼠有致癌作用,可引起结缔组织恶性血管内皮瘤,以4-氯邻甲苯胺致癌性最强。有资料显示,杀虫脒对人体有潜在的致癌性以及致畸性的危害。我国已经禁止用于食用动物。

    氟胺氰菊酯等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可用于防治蜂螨,从而可造成蜂蜜、蜂王浆等产品的污染。这类农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,可引起麻木、瘙痒和迟发性变态反应。

    二溴乙烷主要用于清除蜂箱和巢脾的害虫,而导致蜂产品的污染。美国报道,二溴乙烷致癌作用很强,因此规定我国出口至美国的蜂蜜需检测二溴乙烷。

   

    (3)重金属污染

    蜂产品中的铅、汞、砷、锌等金属主要来自两方面:工业“三废”和农药中含有的有害元素污染环境和蜜源植物,被蜜蜂采食造成蜂产品的污染;蜂产品在加工和保藏过程中接触金属用具、设备和包装材料,其中含有的金属溶出,进入蜂产品,尤其是呈弱酸性的蜂蜜、蜂王浆等产品对金属有腐蚀性,即可造成金属污染。重金属具有蓄积性,对人体具有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作用,有的还具有致癌、致畸和致突变作用。汞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、肾脏和肝脏。镉主要抑制酶的活性和免疫功能,损害肾脏、骨骼和消化系统,引起钙的负平衡和骨质疏松。铅主要损害神经系统、造血系统和肾脏,使机体的免疫功能、生育能力以及酶活性降低。砷损害神经系统、肾脏和肝脏,有些具致突变作用,无机砷有致癌性。

   

    (4)食品添加剂

    在蜂产品加工过程中,若超量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,或使用违禁添加剂等,则可造成产品中有害物质残留,如防腐剂、香精、护色剂等。

    【摘自《安全优质蜂产品的选购与消费》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4月版】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张晓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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